徐志摩委托胡适照顾小曼,胡适比陆小曼年长十二岁,两个人却擦出火花。陆小曼用英文给胡适写情书:“我这几天很担心你,你真的不再来了吗?我希望不是,因为我知道我是不会依你的。”另一封:“只希望你很快地能来看我。别太认真,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吧。”
可见,除了徐志摩之外,陆小曼对于胡适也有着无法解释的暧昧之情。只不过年长的胡适惧内,他不会如徐志摩那样粉身碎骨去争取。胡适对于陆小曼是尽量关照、规劝而非常注意回避,礼尚往来,幸未惹出什么绯闻。
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之后,两个人常为了共同居住在何处(北平还是上海)发生争执,徐志摩主张同在北京,但终于还是依了小曼定居上海。徐志摩为了小曼,每天忙于赚钱,1927年陆小曼却在上海滩搭上唱戏的翁瑞午为她推拿,甚至陪她吸食鸦片。两人之间的暧昧虽无证可考,但旁人看了,总会为志摩抱不平。
但徐志摩与陆小曼却是逐渐失去婚前那种“相知长命无绝衰”的深情厚爱了。
陆小曼从来就不是一只能够朝暮相从白头到老的鸳鸯鸟,而是一朵招蜂惹蝶的牡丹花。
陆小曼
从婚后的1927年到1931年徐志摩失事前,陆小曼生活奢侈而放任。婚后,她置身于素有“东方巴黎”之称的上海法租界,变得越发娇慵、懒惰、贪玩,浑没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她每天过午才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一个小时,然后吃饭。下午作画、写信、会客。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徐志摩为了使爱妻心喜,一味迁就她。虽然在口头上时常婉转地告诫她,但效果不大。
排场大了,费用自然增多。养尊处优的陆小曼,过去在北京便是出了名的会花钱的小姐。到了上海以后,她在物质上的欲望有增无减。
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后,每个月要花费五百到六百大洋(相当于今四万到五万元人民币)。在那个普遍贫困的年代,陆小曼如此挥金如土,苦煞了诗人徐志摩,他为了维系“浪漫”爱情,必须多方设法拼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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