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断电,阿姗出来看究竟,她将门虚掩后下楼查看。兰新诚趁机窜进屋内,并将门关上。巧平看到一个黑影冲进来,吓得正要惊叫,兰新诚持刀顶住她威胁说:“不许出声!”随即将她捆绑起来。
几分钟后,阿姗返回,见门关上了,便敲门叫四妹。兰新诚打开门,阿姗发现不妙,用力撑住门框不进去,兰新诚先用刀将她捅伤,接着把她拉进房内,关上门,再绑上。
兰新诚正要对阿姗施暴,这时门外有人敲门。这次来的是覃家二妹解梅,她抱着一堆衣服来两个妹妹住处洗。兰新诚再以刀威胁将她劫持进屋。
三姐妹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蒙了,被控制住后,都不敢激烈反抗,以求逃过进一步的伤害。然而人性丧失的兰新诚害怕事情败露,将三姐妹全部杀害。3个妙龄女孩就这样一夜间香消玉殒。
当夜深人静时,兰新诚将三姐妹的尸体逐一拖回自己家中,并对杀人现场进行清理、伪装,致使三姐妹的大姐覃巧梅12日进妹妹房间时,看见“衣服洗了一半,插头拔下了,卫生间的排风扇没关”,以为一切如常。
随后两天内,兰新诚在自己家里将三姐妹残忍碎尸。之后,他在南宁市四处踩点,选定了距离嘉州华都十多公里远的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山作为抛尸点。接下来几天里,他拿出家中存放的袋子,还买了几个编织袋,将尸块分装,用电单车一趟趟地运到阳光新城小区后山抛弃。
由于在屋里碎尸,满地是血,为了掩盖屋里的血腥味,兰新诚还特地买回了一只大狗饲养,让邻居们以为他屋里的腥味是狗发出来的。
一个邪念使得3个如花的生命一夜之间香消玉殒,两个家庭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7月22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广西“覃氏三姐妹”碎尸案凶手兰新诚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兰新诚1985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大专文化,无业。
2009年2月,兰新诚预谋强奸租住其对面房屋的覃某,并为此准备了作案工具。同月10日20时左右,兰新诚采取拉电闸的方式潜入被害人房内,先后挟持、 捆绑了覃氏三姐妹。因担心罪行败露,他在卫生间内先后将其三人杀害。随后,兰新诚又购买了钢锯、塑料编织袋等工具,肢解尸体,并将尸块抛至荒野。
凶手抓拿归案
罪犯兰新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故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兰新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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